近段时间,媒体上关于发生在公路上的群体哄抢事件的新闻时有所见。最近的一起是,9月29日在浙江境内温高高速公路上,一辆运送大米的重型半挂车撞上高速护栏后,附近的村民蜂拥而至,有的甚至开着小货车、铲车,将掉下的大米成包抢走。
多年来,运输车辆一旦在公路上发生事故,很少有不遭到哄抢的。公路上的群体哄抢,给公私财务造成了巨大损失,使得当事人雪上加霜,更败坏了社会风气,人们对此深恶痛绝。那么,为什么这种群体哄抢事件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呢?怎样才能制止住这样的疯狂哄抢呢?
不取不义之财,不乘人之危,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。基于此,有人认为公路哄抢是个道德问题。每当公路上发生哄抢,人们都会义愤填膺,对哄抢者大加挞伐。有人批评哄抢者见利忘义,财迷心窍;有人指责哄抢者贪婪无耻,丧失天良;也有人慨叹世风日下,人心不古。然而,强烈的舆论谴责似乎没有什么效果。再出现翻车事故,一些人“笑骂由人,好事我自为之”,照样哄抢不误。可见,制止哄抢不能止于道德的谴责和批判。
对于这种哄抢行为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刑法》都有明确的惩处措施。但事实上,司法部门对哄抢行为大多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,最后往往是不了了之。这不仅使哄抢者逍遥法外,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,反而还形成了“法不责众”的负面效应,以至形成恶性循环。长期以来,对哄抢事件没有严格依法处置,执法不力,惩处不到位,可以说是造成公路哄抢一再出现的重要原因。
由此可见,制止公路哄抢,就必须实行综合治理。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提高公民道德水准的同时,司法部门要加大对哄抢事件的执法力度和惩处力度,切实做到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。要让参与哄抢者都受到应有的惩处,彻底打破一些人“法不责众”的侥幸心理和逃责预期。要以法律的尊严和权威,减少和杜绝公路群体哄抢事件的发生,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,促进社会和谐安定。
新闻热点